質詢委員 |
徐榛蔚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4-15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9次會議 105卷019期二冊4316號0034-0035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衛生福利部於104年重啟醫學系公費生制度,要求公費醫學生於6年醫學院學業後,立即投入6年培訓計畫與6年偏鄉服務,違約者除須支付1,500萬罰鍰,其醫師執照亦會被衛福部保留;就其制度立意,是為解決偏鄉醫療資源不足及五大科醫師人力不足現象,衛生福利部亦表示訂定違約條款係期望「備而不用」,非為處罰學生,但於嚴格規範之下,卻未見相關單位就現行醫療工作環境條件苛刻,醫護權益保障不足等進行同步改善之配套,形成治標不治本,為醫療體系長期發展埋下崩壞隱憂,爰要求衛生福利部等相關單位,應立即提出醫學系公費生之待遇規範與妥善公平之分發方式,並就現行醫療勞動條件及權益保障相關制度與法規之根本問題進行檢討修正,積極改善血汗醫療情形,為偏鄉打造更多醫師願意留任之正面誘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05-13 |
答覆公報 |
105卷033期4330號0274-0275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醫師 ; 醫學教育 ; 醫療資源 |
類別 |
醫政 ; 高等教育 |
關鍵詞 |
公費醫學生 ; 醫學系 ; 公費生制度 ; 偏鄉服務 ; 偏鄉醫療資源 ; 醫師人力 ; 待遇規範 ; 醫療勞動條件 |
答復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