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王定宇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4-0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7次會議 105卷013期4310號0276-0277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本席接獲台南市永康區大灣段、四維段、永中段,台南市仁德區太子段承租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糖公司)土地多位承租戶陳情指出,台糖公司最近幾年一直調漲土地租金,承租戶面臨合約期間內租金暴漲1-3倍,若無力負擔,承租戶放棄承租權利終止契約也要遭沒收一年租金。經查,全國各縣市全國數量龐大的台糖土地承租戶近年不斷發生類似爭議,台糖公司至今未提出妥善解決辦法。本席認為,身為國營事業,台糖公司除營利之外,亦應負擔企業之社會責任,不可帶頭「惡房東」的錯誤示範。引發廣大爭議之土地租賃契約租金調漲以及解約規定,顯與民法信原則相違。關於台糖土地租賃契約如何調整租金上漲範圍及解約條件,經濟部及台糖公司應盡速提出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05-06 |
答覆公報 |
105卷030期4327號0262-0263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公有土地 ; 租金 ; 承租人 ; 公營事業 ; 請願 |
類別 |
地政 ; 公營事業 ; 檢察事務 |
關鍵詞 |
土地租金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糖公司 ; 承租戶 ; 陳情 ; 承租權利 ; 土地租賃契約 ; 國營事業 |
答復機關 |
經濟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