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許淑華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3-1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4次會議 105卷004期4301號0215-0216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規範台日兩國漁船作業規則的「台日漁業協議委員會」在台北召開三天。為保障我國漁民的權益,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應積極與日方協商,建構「漁具回收機制」,讓我國漁船能夠無害進入禁止捕魚區,回收拖網。同時也應促使日本政府降低不合理的高額罰鍰,以避免我國漁民蒙受重大損失。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04-15 |
答覆公報 | 105卷019期二冊4316號0014-0015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漁業協定 ; 漁業權 |
類別 | 漁業 ; 亞太 |
關鍵詞 | 台日漁業協議委員會 ; 漁具回收機制 ; 罰鍰 ; 漁民 ; 漁權 ; 台灣 ; 日本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外交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