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許淑華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03-11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4次會議
105卷004期4301號0215-0216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規範台日兩國漁船作業規則的「台日漁業協議委員會」在台北召開三天。為保障我國漁民的權益,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應積極與日方協商,建構「漁具回收機制」,讓我國漁船能夠無害進入禁止捕魚區,回收拖網。同時也應促使日本政府降低不合理的高額罰鍰,以避免我國漁民蒙受重大損失。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6-04-15
答覆公報 105卷019期二冊4316號0014-0015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漁業協定 ; 漁業權
類別 漁業 ; 亞太
關鍵詞 台日漁業協議委員會 ; 漁具回收機制 ; 罰鍰 ; 漁民 ; 漁權 ; 台灣 ; 日本
答復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外交部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