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顏寬恒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03-11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4次會議
105卷004期4301號0222-0222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壽險業者表示這次116名罹難者中,有1/3是未滿12歲孩童,即使爸媽曾經幫小朋友買保險,但依照「保險法」現行規定,小孩在未滿15歲前死亡,壽險業不能給付身故保險金,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完全失去保險意義,相關單位應該著手修法以解決爭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6-04-15
答覆公報 105卷019期二冊4316號0003-000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保險 ; 保險給付
類別 保險
關鍵詞 保險法 ; 孩童 ; 身故保險金 ; 保險費
答復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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