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王惠美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2-26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2次會議 105卷002期4299號0208-0209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為體卹家庭照顧者辛勞,推出長期照護暫托(喘息服務),補助天數依失能程度不同,輕度及中度失能者,每年補助14天;重度失能者,每年補助21天。為顧及家庭照顧者身心負擔,應酌以增加補助時間,提供照顧者適度休閒以舒緩照顧壓力,並考量財政之可行性,建議第一階段,輕度及中度失能者,每年18天補助;重度失能者,每年25天補助,後續再依財政能力調整延長補助時間。又,目前喘息服務多仰賴長期照護中心等機構,有嚴重不足情形,政府應考量喘息服務需求,加速長期照護體系建立並設置專為喘息服務之機構,以因應喘息服務需求。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04-01 |
答覆公報 |
105卷013期4310號0255-025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老人 ; 看護 ; 醫療保健計畫 |
類別 |
醫政 ; 社政 |
關鍵詞 |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 長期照護暫托 ; 喘息服務 ; 長期照護中心 ; 長期照護體系 ; 失能者 ; 長期照護保險法 |
答復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