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盧秀燕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12-09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14次會議
105卷100期一冊4397號0431-0431頁 PDF檔
會議內容 就立法院預審中心106年度預算評估報告內表示,出國旅遊繳給政府的500元機場服務費,其中一半250元由觀光局分得,作為觀光發展基金、國內風景特定區建設費用,有違使用者付費原則與公平期待,正當性不足。機場服務費應專款專用於國際機場建設;爰此,本席建請所收取之機場稅能夠專用於機場建設中,使整體環境能有更好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未答
答覆日期
答覆公報
主題 機場 ; 規費
類別 空運 ; 賦稅
關鍵詞 機場服務費 ; 機場稅 ; 機場建設 ; 使用者付費 ; 觀光局
答復機關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