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徐榛蔚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11-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11次會議
105卷087期4384號0184-0184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新政府強推一例一休勞動基準法修正案,但卻因而忽視其他勞工相關權益問題的情形。像是國內依勞動基準法第27條「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按現行條文內容規定,主管機關僅得限期令事業單位給付工資,但對工資以外之資遣費、延長工時工資皆未包含在內,造成勞工權益未能獲得法律實質保障的疏漏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未答
答覆日期
答覆公報
主題 勞工 ; 休假 ; 勞動基準 ; 工資 ; 工作時間 ; 加班
類別 勞動基準
關鍵詞 一例一休 ; 勞動基準法 ; 給付工資 ; 資遣費 ; 加班費 ; 延時工資 ; 勞工權益
答復機關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