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許淑華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11-1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10次會議 105卷082期4379號0326-0327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此作出裁決,認為黨產會的處理「合法性」有疑義,要求停止執行凍結帳戶的處分。高等行政法院這些裁決,總結可以歸納為兩句話:討黨產必須依法而行,不可恣意而為。這也是對黨產會一個清晰而嚴肅的提醒:勿當權力怪獸!不可自扮警察,又要身兼檢察官和法官。建請行政院責成黨產會,現階段最好先做好財產清查的工作,所有處分必須兼顧合法性及法律的競合關係。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未答 |
答覆日期 | |
答覆公報 | |
主題 | 政黨 ; 財務管理 ; 銀行帳戶 ; 法律研究 |
類別 | 黨政關係 ; 金融 ; 法務其他 |
關鍵詞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國民黨 ; 凍結帳戶 ; 法律競合關係 ; 中央投資公司 ; 欣裕台 ; 附隨組織 |
答復機關 |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