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黃昭順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03-23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5次會議
101卷010期3951號0290-0290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申訴審議收費辦法第四條規定,每一審議案件一律收費三萬元,金額過高。相關規定引起民怨,被認為藉由高額審議費用,使中小型投標廠商不敢隨意提起爭議審議,刻意造成寒蟬效應,與爭議審議制度本應避免於採購糾紛擴大以前,能以較有效率的方式解決採購機關與廠商之間的爭議,以提高政府採購執行的效率,並減少廠商與政府之間的不必要的糾紛之意旨不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04-27
答覆公報 101卷025期3966號0140-014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申訴 ; 政府採購
類別 政府採購
關鍵詞 政府採購法 ; 爭議處理制度 ; 爭議審議制度 ; 訴願制度 ; 採購申訴審議收費辦法 ; 審議費用
答復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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