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吳志揚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10-21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7次會議
105卷075期4372號0387-0387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行政院院會通過之《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草案,一如各界預期將遺贈、菸酒稅納入財源,但卻罕見的在第十五條修正條文中明確列出各稅應徵稅額。按照其他法律條文修正邏輯,《長期照顧服務法》只需將財源項目列入,稅額多少應修正《菸酒稅法》、《遺產與贈與稅法》才是正例。然除了《長期照顧服務法》,目前未見其他相關法律修正草案被提出,如此在《長期照顧服務法》中包裹遺贈稅、菸酒稅闖關的奇怪行為,實為行政權侵害立法權的極致表現。呼籲行政院立即撤回此案,以免樹立歪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6-11-25
答覆公報 105卷092期4389號0216-021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長期照顧 ; 課稅 ; 立法程序 ; 老人福利 ; 身心障礙者福利
類別 衛福政務 ; 賦稅 ; 立院職權
關鍵詞 遺贈稅 ; 菸稅 ; 應徵稅額 ; 長期照顧服務法 ; 長期照顧財源 ; 立法權
答復機關 財政部 ; 衛生福利部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