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吳志揚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10-2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7次會議 105卷075期4372號0387-0387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行政院院會通過之《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草案,一如各界預期將遺贈、菸酒稅納入財源,但卻罕見的在第十五條修正條文中明確列出各稅應徵稅額。按照其他法律條文修正邏輯,《長期照顧服務法》只需將財源項目列入,稅額多少應修正《菸酒稅法》、《遺產與贈與稅法》才是正例。然除了《長期照顧服務法》,目前未見其他相關法律修正草案被提出,如此在《長期照顧服務法》中包裹遺贈稅、菸酒稅闖關的奇怪行為,實為行政權侵害立法權的極致表現。呼籲行政院立即撤回此案,以免樹立歪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11-25 |
答覆公報 |
105卷092期4389號0216-021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長期照顧 ; 課稅 ; 立法程序 ; 老人福利 ; 身心障礙者福利 |
類別 |
衛福政務 ; 賦稅 ; 立院職權 |
關鍵詞 |
遺贈稅 ; 菸稅 ; 應徵稅額 ; 長期照顧服務法 ; 長期照顧財源 ; 立法權 |
答復機關 |
財政部 ; 衛生福利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