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陳其邁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10-2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7次會議 105卷075期4372號0409-0410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有鑑於現行地方制度法中,僅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因公死亡或病故者,給予遺族撫恤金,然對於村(里)長因公受傷、殘廢或死亡者,卻無任何保障,家屬只能依各縣市所定之「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辦法」,領取喪葬互助的八萬元給付,顯有不足之處,建請行政院儘速訂定全國一致標準,提高互助辦法中之死亡給付,並編列相關經費至少補助8成,提高村里長因公死亡時之相關保障,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12-02 |
答覆公報 | 105卷096期一冊4393號0233-023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死亡 ; 撫卹金 |
類別 | 民政 ; 退休撫卹 |
關鍵詞 | 村里長 ; 喪葬互助 ; 死亡給付 ; 余元龍 |
答復機關 | 內政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