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廖國棟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10-07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5次會議 105卷071期4368號0213-0214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行政院22日院會拍板增訂《野生動物保育法》,雖讓原住民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但如果原住民獵捕到保育類野生動物,卻要面臨2萬到10萬元的罰鍰,不僅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規範的原意,也違背蔡英文總統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11-25 |
答覆公報 | 105卷092期4389號0186-018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保護動物 ; 生態保育 ; 原住民族文化 ; 狩獵 ; 刑罰 ; 刑法 ; 原住民族政策 |
類別 | 畜牧 ; 原民文教 ; 原民政策 ; 刑法 |
關鍵詞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保育類 ; 野生動物 ; 原住民 ; 除罪化 ; 罰鍰 ; 原住民族基本法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