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蔡易餘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09-23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3次會議
105卷067期4364號0343-0344頁 PDF檔
會議內容 有鑑於民國60年仍屬黨國體制時期,中國國民黨以機密速件發函給考試院,要求將國民黨黨工列入優惠存款適用對象,將未經過國家考試的人民團體員工視為國家公務員,並將其黨職年資併入公職年資計算,合計退休金及福利,黨職併公職溢領國家退休金至今未追回,甚至至今仍有公帑支付黨職退休人員狀況;黨職併公職所獲取之不當利益,多年來被社會所詬病,破壞社會族群之和諧。按考試院第10屆第188次會議張委員正修報告:「黨職併公職年資採計要點未依循各種行政法規範之訂定程序,絕對是違法,絕對自始無效。」且按大法官釋字第7號、釋字第20號,皆明確指出黨職相關人員不得認為公務員,亦不具公職。上述解釋已明確指出黨職併公職實屬違法、違憲;按大法官釋字第525號內文:「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或法規係因主張權益受害者以不正當方法或提供不正確資料而發布者,其信賴即不值得保護」因此廢除黨職併公職之不當利益,亦受法律所保護。綜上,國民黨於黨國體制時期違法亂紀,造成國家利益損害,有違公平正義原則之疑慮,建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徹查黨職併公職所損失之公帑,並追討其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6-11-11
答覆公報 105卷082期4379號0306-030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政黨 ; 政府體制 ; 公務員退休 ; 退休金 ; 存款 ; 利息
類別 黨政關係 ; 政治體制 ; 退休撫卹
關鍵詞 黨職 ; 公職 ; 國民黨 ; 黨工 ; 優惠存款 ; 國家退休金
答復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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