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林俊憲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9-23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3次會議 105卷067期4364號0346-0347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鑑於近來屢有變造標籤、以低成本劣質化粧品,冒充知名品牌牟取暴利之案件。如使用此類來源不明之產品,易導致危害人體之化粧品不良反應,亟需專業醫生協助民眾診斷其不良反應是否為該產品所致。爰此,建議行政院應加強化粧品不良反應衛教推廣,並儘速研擬於全台設置北中南三處化粧品不良反應通報檢查站,遴聘具有公信力相關專業醫師,提供民眾相關諮詢與基本治療之建議,開具證明以供後續權責歸屬釐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11-08 |
答覆公報 | 105卷080期4377號0047-0048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化粧品 |
類別 | 藥政 |
關鍵詞 | 不良反應 |
答復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