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林俊憲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09-23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3次會議
105卷067期4364號0346-0347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鑑於近來屢有變造標籤、以低成本劣質化粧品,冒充知名品牌牟取暴利之案件。如使用此類來源不明之產品,易導致危害人體之化粧品不良反應,亟需專業醫生協助民眾診斷其不良反應是否為該產品所致。爰此,建議行政院應加強化粧品不良反應衛教推廣,並儘速研擬於全台設置北中南三處化粧品不良反應通報檢查站,遴聘具有公信力相關專業醫師,提供民眾相關諮詢與基本治療之建議,開具證明以供後續權責歸屬釐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6-11-08
答覆公報 105卷080期4377號0047-0048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化粧品
類別 藥政
關鍵詞 不良反應
答復機關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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