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林俊憲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09-23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3次會議
105卷067期4364號0347-0348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鑑於各化粧品廠商為吸引消費者,新進成分、原料不斷推陳出新。然化粧品之使用,應考量其成分濃度與原料對皮膚、人體與環境長遠影響。為保障民眾健康,衛生福利部應參考各國標準,與相關化粧品成分安全評估結果,定期更新化粧品禁用成分、限用物質、防腐劑限量規定。建議行政院應儘速邀集皮膚專業醫師代表、化粧品安全檢驗專家、主管機關,檢討現行化粧品中禁止使用成分總表、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化粧品中防腐劑成分使用及規定基準表等規定,建構便於民眾與廠商檢索之化粧品成分資料庫,以維國人化粧品衛生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6-11-08
答覆公報 105卷080期4377號0046-004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化粧品
類別 藥政
關鍵詞 防腐劑 ; 禁用成分 ; 限用物質
答復機關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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