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林俊憲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9-23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3次會議 105卷067期4364號0360-0361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查匯流五法根據基礎設施、服務及內容等3大主軸規劃,乃是我國通訊傳播界重要法律,在舊政府時代曾有一版本推出但遭立法院退回行政院,在我國數位匯流相關法律落後日韓近10年的情形,請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盡力研擬與發展,傳播通訊乃是人民接受訊息融入社會的重要發展元素之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11-11 |
答覆公報 | 105卷082期4379號0304-030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電信設施 ; 大眾傳播 ; 通訊政策 ; 電信 ; 有線電視 ; 廣播頻道 ; 電視頻道 |
類別 | 電信 ; 傳播媒體 ; 電視廣播 |
關鍵詞 | 數位匯流 ; 通訊傳播 ; 黨政軍 ; 匯流五法 ; 電子通訊傳播法 ; 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 ; 電信事業法 ; 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管理條例 ; 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 |
答復機關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