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林俊憲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09-23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3次會議
105卷067期4364號0360-0361頁 PDF檔
會議內容 查匯流五法根據基礎設施、服務及內容等3大主軸規劃,乃是我國通訊傳播界重要法律,在舊政府時代曾有一版本推出但遭立法院退回行政院,在我國數位匯流相關法律落後日韓近10年的情形,請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盡力研擬與發展,傳播通訊乃是人民接受訊息融入社會的重要發展元素之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6-11-11
答覆公報 105卷082期4379號0304-030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電信設施 ; 大眾傳播 ; 通訊政策 ; 電信 ; 有線電視 ; 廣播頻道 ; 電視頻道
類別 電信 ; 傳播媒體 ; 電視廣播
關鍵詞 數位匯流 ; 通訊傳播 ; 黨政軍 ; 匯流五法 ; 電子通訊傳播法 ; 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 ; 電信事業法 ; 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管理條例 ; 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
答復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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