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林俊憲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9-23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3次會議 105卷067期4364號0361-0362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本屆奧運會我國參與奧運之選手與中華民國網球協會、中華民國羽球協會產生許多糾紛,本席認為體育乃我國外交重要資產,各體育協會之最高守則應為推動我國運動文化幫助我國選手於國際賽事中與國際上其他選手競爭,然而體育署以及中華民國各體育協會似乎對我國選手多加拖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11-08 |
答覆公報 | 105卷080期4377號0055-005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體育 ; 體育競賽 ; 國際體育活動 |
類別 | 體育 |
關鍵詞 | 奧運選手 ; 體育協會 ; 國際賽事 |
答復機關 | 教育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