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許淑華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09-2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2次會議
105卷067期4364號0301-0302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我國銀行業者積極拓展海外據點,且往往能追求到不錯的海外獲利成長。但這次,海外據點眾多、又是國銀獲利優等生的兆豐銀行竟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一.八億美元,因此要求行政院應責成所屬主管機關必須落實分層負責制度,讓各部門各憑專業各司其職,確實做好層層把關的工作;再者,要強化董事會的職責,使其從更鉅觀與客觀的角度檢視銀行的長遠運作,以解決「代理人問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6-10-21
答覆公報 105卷075期4372號0372-037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銀行 ; 公營事業 ; 洗錢 ; 代理人
類別 金融 ; 公營事業
關鍵詞 兆豐銀行 ; 洗錢防制法 ; 金融服務署 ; 代理人問題
答復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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