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許淑華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9-20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2次會議 105卷067期4364號0307-0309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行政院「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日前召開第二次會議,會後公布有關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對洗錢防制法令未充分了解,且總行多次錯失協助分行之良機等六大疏失;並決議請財政部要求兆豐銀行,依法對失職之董事提起訴訟追償。金管會對於兆豐銀行海外分行是否有怠忽監督之責,建請行政院「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要求金管會提出台美簽訂的金融監理備忘錄,查明金管會是否已經依照備忘錄約定,善盡其母國監督責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10-21 |
答覆公報 | 105卷075期4372號0336-033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銀行 ; 公營事業 ; 洗錢 ; 金融管理 |
類別 | 金融 ; 公營事業 |
關鍵詞 | 兆豐銀行 ; 洗錢防制法 ; 金融監理備忘錄 |
答復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