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黃昭順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9-13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1次會議 105卷066期二冊4363號0250-0251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指出,過去15年來,大專院校的兼任教師增幅高達70%,迫切需要納入勞基法保障。全教總無法接受政府一方面推「加薪四法」,一方面卻漠視私校打壓教師勞動條件;一方面為私校董事爭取退場利益,一方面卻又迴避對私校的公共監督;一方面放任雙薪肥貓在私校坐領高薪,一方面對私校基層教職員的過勞、低薪又視而不見。在少子化壓力與大學自主的大旗下,越來越多的私校經營者以不配合校務、招生不力、評鑑等為由,對私校教師提出各種不合理的要求,更有惡質私校經營者,動輒以各種名目苛扣教師薪資,甚至資遣、逼退教師,教師尊嚴蕩然無存,試問,教師勞動條件惡化至此,如何維護學生受教權?台灣是高度法律管制教育領域的國家,不分公私校都對教師有嚴格聘用程序與資格認定,於法律角度來看,教師的保障甚至比《勞基法》下的勞工更嚴謹,過往教育部也將上述亂象認定違法。而今,卻成了只要有教師誤解或不諳法律,或擔心丟掉工作就貿然簽下不合理聘約,若沒有提出任何控訴,就會讓校方行為佔到便宜。主管機關為何如此漠視教師應有權益?任由部分學校蠻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10-14 |
答覆公報 |
105卷073期4370號0253-025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教師 ; 大學 ; 私立學校 ; 高等教育 |
類別 |
高等教育 ; 教育政務 |
關鍵詞 |
大專院校 ; 兼任教師 ; 勞動基準法 ; 教師權益 |
答復機關 |
教育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