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周春米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09-13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1次會議
105卷066期二冊4363號0302-0303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核三廠今(105)年起已經發生多起廠房消防系統噴灑二氧化碳滅火事故,廠方事後均以消防系統誤動作進行通報。惟經屏東縣政府組成專案小組入廠調查後,始發現廠區電纜線從建廠迄今未曾更新,顯示核三廠事先輕忽安全檢查,事後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爰要求行政院責成經濟部及所屬台電公司,除應依屏東縣政府有關核三廠應明訂全面汰換電纜線時程表、對消防系統異常事故公開釋疑之要求辦理外,對國內所有核電廠之安全檢查更應落實,並建立危安事故調查與公布機制,以期取得核電廠所在地之地方政府與民眾的信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6-10-21
答覆公報 105卷075期4372號0326-032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核能發電廠 ; 火災防治 ; 核能安全
類別 核能 ; 消防防災
關鍵詞 核三廠 ; 第三核能發電廠 ; 消防系統 ; 電纜線 ; 安全檢查 ; 台灣電力公司 ; 危安事故
答復機關 經濟部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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