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江惠貞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03-16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4次會議
101卷007期3948號0259-0259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國內現行「護照註銷作業流程」從警局通報後,資料抵達外交部領務局竟須要24小時,可稱為護照報失的「空窗期」。為改善此漫長的註銷流程,本席認為外交部領務局應於三個月內完成建置「護照掛失同步系統」,並要求於一週內提出該建置計畫之作業期程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04-20
答覆公報 101卷022期3963號0216-021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護照
類別 民政
關鍵詞 移民署 ; 護照掛失同步系統 ; 外交部領務局
答復機關 外交部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