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江惠貞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03-09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3次會議
101卷004期3945號0218-0219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警察局內筆錄處理流程之效率,實有效率不彰、擾民之疑慮。一般人到警察局製作筆錄除犯罪嫌疑人之外,大多是被害人,甚至有部分是遺失物拾得人,冗長的筆錄程序,常使人對製作筆錄卻步,且現今已無必須強制製作筆錄之人按壓指紋,只要簽名即可,但多數警察仍未告知不必按壓,政策似宣傳不利。本席要求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加速民眾製作筆錄程序,甚至增列或修改製作筆錄要點,以增加人民對警察機關之信任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04-06
答覆公報 101卷017期一冊3958號0321-032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偵查 ; 證據
類別 警政
關鍵詞 吃案 ; 隱私權
答復機關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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