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黃昭順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03-09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3次會議 101卷004期3945號0271-0272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為避免養寵物流於一時興起的決定,造成事後棄養或虐待動物的狀況,新北市政府研擬未來在新北市購買犬隻前,需先接受兩小時的「生命教育課程」,若寵物店違規販售,最高將可罰一萬五千元,最快今年底前實施,而棄養寵物者最高可罰七萬五千元。希望讓有意飼養寵物的民眾告知飼養寵物的相關問題及清楚飼主的責任,以減少未來棄養的問題。動物保護團體對新北市這項政策表示歡迎,認為有助降低棄養比例。不過,現行包括寵物植入晶片等保護措施,真正執行的情況並不理想,因此本席要求在推出新的保育政策之時,也需好好落實現有動保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04-27 |
答覆公報 | 101卷025期3966號0119-0120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保護動物 |
類別 | 畜牧 |
關鍵詞 | 生命教育 ; 寵物店 ; 植入晶片 ; 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新北市政府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