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焦點評論


文章標題 【2016新國會、新政局】:國會改革最怕民粹主義
發表日期 2016-01-27
作者 廖義銘

我國多年來民主政治的實踐中,立法院的運作一直是政治活動的核心場域,而立法院作為台灣的政治中心,為使自己的運作能較為順暢,不斷地進行議事改革,但歷來的議事改革,都是以提升議事效率或議事公開為目標,然而,議事效率與公開本身,是否即為議事改革的目標,抑或是議事改革應有更高的目標與價值?這個問題,是從事改革者必須反省的問題。

議會民主政治最主要的敵人是專制集權,而專制集權卻又可能在議會中以另外一種形式現身,只是當它以這種形式現身時,人們再也無法清楚辨識,就算辨識了,也無法以之為敵,而只能任由其打擊議會民主的骨髓,這專制集權的變種,便是民粹主義。它不具有可辨識的外形,也沒有令人易解的內涵,它會在民主議會當中,隱藏在各種形式的議事運作中,而它所傷害或打擊的對象,更無從在議會政治中保護自己或為自己辯護。

我們對於民粹主義尚無精確的定義,當立法者、決策者操作議事或影響決策,以符合媒體上所謂之主流意見或街頭上之抗議群眾為目的,而於後來的決策內容中,可以用多數決來壓制憲法所保障之法律一般原理原則及人權規範時,便是民粹主義活脫脫地現形。

2016年大選,台灣政局產生了顛覆性的改變,政黨和輿論提出各種國會改革的訴求,例如議長議事中立化並退出政黨活動、降低提案門檻與縮減程序委員會功能等。這些改革建議,基本上,其目標都看似在讓國會議事更有效率、更透明,但其實,其本質不過是要改變對自己過去或未來不利的立法院運作模式。

這些改革提案,真的就能對國家發展、社會安定、經濟活絡、人權保障等實質的立法目標,得以實現嗎?有無可能,更有效率及更加透明的議事運作,反而能讓民粹思想,更能夠大剌剌以符合民意的說詞,來破壞憲法精神,並進而合法地迫害那極少數人的人權呢?

筆者認為這是可能的,因為在高雄市,去年即已發生了地方議會的立法,在完全的效率與公開透明下,制定了石化管線管理的自治條例。在此條例中,為了保障多數高雄市民的健康與安全,極少數的石化業者之人權,可以毫不猶豫地,公開予以犧牲;而法治國原理所強調的,當立法部門授權行政部門剝奪民眾財產權時,此授權應有相當明確的原則,也在有效管理維護石化管線這種公共利益之大旗下,極有效率地被忽略。

筆者曾某種程度地參與上述石化管線管理自治條例的立法過程,筆者強調法治國的原理應予遵守、極少數被規範業者的權利仍應保障,此意見毫無被媒體報導的價值,更毫無可能在議事過程中說服更多數人才支持,於是在只強調議事效率與公開的高雄市目前之政治氛圍中,便完全沒有被尊重、甚至被聽見的機會。

這個親身經歷的地方立法經驗讓我相信,只是以提升議事效率與公開程度為目標的國會改革,並不能夠真正給我國帶來更理想的民主法治社會,相反的,只會讓民粹主義,更公開而有效率地壟斷國會。因此,如何能讓民粹主義在國會運作中現形,並且從而被壓抑,而不是被彰顯,是筆者所主張的國會改革之應有目標。(作者為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兼法學院院長)

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