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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國會教室-基礎篇】第三十五講:召委及召委的重要性
發表日期 2016-03-07
作者 口袋國會編輯群

召委,其實是立法院各委員會的召集委員簡稱。現行立法院共有八個常設委員會,分別為內政、財政、司法法制、交通、教育、衛環、經濟、外交國防,以及程序、紀律、修憲等三個特種委員會,負責處理相關議案的審議。由於紀律、修憲委員會並非定期性召開,而程序委員會雖名特種委員會,但實際上卻是定期召開會議,處理法案進入一讀前的準備程序。因此,八個常設委員會與一個程序特種委員會的召集委員,總是各政黨,甚至是有意在政治領域中,更上一層樓立法委員爭取的角色之一。

    形式上而言,召委就是委員會的主席,負責處理規律性的會議召開儀式。但實際上,召委負責排定議案、預算、部會來院報告、考察等的審議的程序,其權力不可謂不大。試想,一屆立法院共有約六千多個法律議案,平均除以八個委員會,一個委員會一屆的待審議案就有約七百多個。再平均除以八個會期,一個會期僅約召開十四至十六次會議不等,倘若又有考察、審理預算,其實真正能處理議案審議的時間真是寥寥可數。因此,即便法案通過院會一讀,若沒有召委關愛的眼神,也只能放在眾多待審法案中等待。

    根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各委員會置召委兩名,每會期由委員互選產生。換句話說,八個常設,一個特種委員會,共會產生十八位召委。每個委員會,包含程序特種委員會的召委,都由該委員會組成委員互選產生。立法院對於每個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同樣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及程序委員會組織法之相關規定辦理,八個常設委員會可參加委員至少十三名至多十五名,而程序委員會則固定為十九名。除此之外,各黨於委員會席次多寡,亦須依照各政黨於國會總席次比例分配。

    此次國民黨與民進黨的總席次比約為一比二。因此,各委員會的組成也約略是按照此比例進行席次分配。理論上,國民黨要拿下召委席次,可謂有些許困難。就像第七屆立法院,民進黨僅有二十七席立委,八個委員會及一個特種委員會中,一席召委都沒有,議事運作的主導權完全掌握在國民黨手中。但政治總是有意外之舉,第九屆立法院從總席次來算,國民黨合理召委數應該是五席,但若每個委員會平均都是一比二加小黨,國民黨召委選舉勢必全軍覆沒。事實上,程序委員會就是這個狀況。但上週常設委員會召委選舉結果是七(國民黨)比九(民進黨),對國民黨而言是出乎意外的好,除經濟委員會外,其餘七個常設委員會國民黨都至少擁有一席召委。

    我們談了那麼多選舉規則以及形式上召委的重要性,在立法院的政治運作上,召委其實更擁有許多隱藏性的權力,例如宣布開會、散會、休息,主導法案朝野協商等,一般人較不會注意也不甚瞭解,隱藏於議事規則與運用下的權力。舉例來說,立法院的電子媒體多半於上午十一點前後,需要將當日拍攝好的質詢影像送回電視台,趕在中午新聞時段播放。可想而知的是,召委宣布休息的時間,也間接影響委員問政是否能登上電子媒體。因此,許多召委都會儘量在同黨籍委員質詢後才宣布休息,一方面爭取黨籍同志曝光機會,一方面壓抑敵對政黨立委的曝光機會。因為,電子媒體多半在召委宣布休息的那一刻起,立即離開採訪現場。

    另外一個也比較不容易被注意的權力是委員會協商的主導權。根據議事慣例,委員會宣告交付協商的權力在於召委,召委同時也是該法案負責協商的主持人。因此,倘若召委不積極召開協商會議,亦不將委員會無法協商的法案,送交院會請院長協商,即便法案有進入實質審查,事實上也僅是虛晃一招。

    前述的篇幅我們談了召委的選舉方式以及有形、無形的權力,但在有一種特殊的情況下,每位區域選出的委員都對擔任召委,避之唯恐不及。那就是每屆的最後一個會期,俗稱的選舉會期。由於召委要主持會議,在立法院不可能開天窗的情況下,召委等於天天綁在立法院,無法回選區進行相關選舉活動。因此,許多的情況是,敵對政黨利用不分區、無意連任的立委,使用密集召開會議的形式,把召委綁在立法院。久而久之,各黨都習慣將選舉會期的召委交由不分區立委擔任,以避免立委無法回選區的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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