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焦點評論


文章標題 【國會教室-進階篇】第五十四講:施政、預算總質詢與決算諮詢
發表日期 2016-10-03
作者 口袋國會編輯群

每當立法院進入九月份預算會期時,院會除了有行政院院長的施政總質詢外,尚有行政院院長的預算質詢以及審計長的決算質詢。由於三種質詢都是在院會舉行,因此,有必要說明這其中的差異。

    首先,施政總質詢是每一個委員皆有的質詢權利。它是針對行政院所提的施政方針,由立委與行政院院長及其所屬團隊,進行一對一的口頭詢答,並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施政總質詢又分政黨質詢與個人質詢。施政總質詢每位委員每會期有三十分鐘的施政總質詢時間,政黨質詢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之,且不得超過黨團人數二分之一,而個人質詢,每位委員一樣有三十分鐘的施政總質詢時間,但委員可將個人總質詢分成兩組議題來質詢,每次十五分鐘。不論是政黨質詢或是個人質詢,都可以聯合質詢方式為之,但聯合質詢人數最多不可超過三人。政黨質詢時行政院院長及所屬各部會首長均須列席,但個人質詢時,僅需行政院院長及相關議題部會首長列席即可。此外,代表政黨質詢之立法委員,不得再參加個人質詢。

    其次是預算總質詢。預算總質詢是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次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朝野協商決定,再依政黨比例分配之。因此,預算總質詢並不是一個每位立委都享有的權利,且每位委員預算總質詢的時間只有十五分鐘。質詢時,列席備詢的官員也不是全體行政機關首長,而是主計長、財政部部長而已,這是與施政總質詢差異最大的地方。

    第三是決算諮詢。決算諮詢是審計部審計長列席報告「上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的審核經過並備諮詢。「諮」詢人數亦由朝野協商決定,再依政黨比例分配。因此,決算諮詢亦不是一個每位立委都享有的權利,且每位委員決算諮詢的時間也只有十五分鐘。諮詢時,列席諮詢的官員僅有審計長一人而已。

     之所以決算稱之為諮詢,而施政、預算稱之為質詢,主要是因為我國憲政制度設計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院平行,立法權僅能監督行政權,而不能監督監察權。是故,屬於監察院下的審計長,僅是赴立法院報告決算審核經過,並對決算報告提出看法。監察院並非對立法院負責,故審計長是到立法院諮詢而非質詢。

    由於我國並不重視預算質詢與決算諮詢。因此,預、決算質(諮)詢的成效往往不彰,且甚少有新聞媒體報導,國人往往亦不重視。例如今年今年僅有30位立委參加預算質詢,10位立委參加決算諮詢,整個立法院不重視的程度,可見一般。

 

上一篇相關文章:【國會教室】第五十三講:許多國會評鑑的謬誤

下一篇延伸閱讀:【國會教室】第五十五講:一例一休初審爭議

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