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擬決議「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十一案」乙案(國民黨黨團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09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35人 |
廖國棟,王育敏,曾銘宗,孔文吉,林麗蟬,呂玉玲,張麗善, 林昶佐,洪慈庸,黃國昌,Kawlo.Iyun.Pacidal,徐永明, 陳怡潔,林德福,羅明才,楊鎮浯,費鴻泰,賴士葆,簡東明, 徐志榮,鄭天財,陳宜民,李彥秀,蔣乃辛,盧秀燕,吳志揚, 蔣萬安,馬文君,柯志恩,陳雪生,林為洲,黃昭順,顏寬恒, 陳學聖,王惠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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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者 | 53人 |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 吳秉叡,劉建國,尤美女,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施義芳, 呂孫綾,葉宜津,吳琪銘,鄭運鵬,林俊憲,蔡培慧,鍾佳濱, 趙天麟,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吳玉琴, 蘇震清,余宛如,江永昌,吳焜裕,高志鵬,邱泰源,邱志偉, 蔡適應,陳瑩,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陳歐珀,Kolas Yotaka, 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蘇巧慧,吳思瑤,張宏陸,陳曼麗, 郭正亮,張廖萬堅,蘇治芬,姚文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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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權者 | 0人 |
未出席 | 0人 |
備註 | 國民黨、無黨籍、時代力量、親民黨、民主進步黨 |
投票類別 | 未分類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4 次會議議事錄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十一案為: 委員李彥秀等19人,鑑於受僱醫師如何適用勞動基準法刻由衛生福利部研擬中,惟 為提升國內醫療環境,研擬進度自刻不容緩,更應於107年1月1日前令受僱醫師適 用勞動基準法方為正辦。又據衛生福利部提供之規劃說明,「增加臨床醫療人力供 給」為其推動策略之一,但考量「落實分級醫療與轉診」同為該部之配套措施,即 有必要審慎評估倘日後民眾就醫行為模式改變,斯時各級醫療機構為確保服務量能 及專科醫師訓練所需之醫療人力究為如何、是否可能反致醫療人力過剩等情形發生 ,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請衛生福利部於一個月內審酌醫療體系改革之方針、時 程與醫療人力缺口之關連,重行檢討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之配套措施,以免徒耗醫 師養成所投入之資源,甚至流浪醫師產生。」請公決案。經表決結果不予通過。在 場委員88人,贊成者35人,反對者53人,少數不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