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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擬增列「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二案」乙案(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提案日期 2016-12-16
會期 9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36人
廖國棟,江啟臣,王育敏,曾銘宗,孔文吉,林麗蟬,呂玉玲,
張麗善
,林昶佐,洪慈庸,kawlo.Iyun.Pacidal,黃國昌,
徐永明
,李鴻鈞,陳怡潔,林德福,徐榛蔚,羅明才,楊鎮浯,
費鴻泰
,賴士葆,許毓仁,簡東明,徐志榮,鄭天財,陳宜民,
李彥秀
,蔣乃辛,盧秀燕,吳志揚,蔣萬安,柯志恩,林為洲,
陳超明
,黃昭順,顏寬恒
反對者 56人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施義芳,呂孫綾,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蔡培慧,鍾佳濱,
陳其邁
,林靜儀,蘇震清,楊曜,余宛如,江永昌,吳焜裕,
趙正宇
,邱泰源,邱志偉,蔡適應,陳瑩,管碧玲,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吳思瑤,張宏陸,李昆澤,陳曼麗,王榮璋,
郭正亮
棄權者 1人
林淑芬
未出席 0人
備註 國民黨無黨籍時代力量親民黨民主進步黨
投票類別 未分類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5 次會議議事錄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二案為:

有鑑於醫師工時超長、過勞情形嚴重,影響醫療服務品質及醫病關係和諧,更不斷發 生醫師因過勞危及健康與生命,而因缺乏法律保障求償無門之憾事。然勞動部以醫療 工作具有特殊性質、《勞動基準法》彈性不足等理由,不贊成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 法》適用範圍;衛福部未能積極提出解決方案,嚴重損及健康人權及醫師勞動權。爰 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勞動部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之適用範圍。」請公決 案。經表決結果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3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56人,棄權者1人, 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