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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第4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提案日期 2016-12-23
會期 9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10人
廖國棟,曾銘宗,張麗善,徐榛蔚,許毓仁,李彥秀,蔣乃辛,
蔣萬安
,陳雪生,陳超明
反對者 46人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
吳秉叡
,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
莊瑞雄
,黃偉哲,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鍾佳濱,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
林淑芬
,余宛如,江永昌,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棄權者 0人
未出席 0人
備註 國民黨民主進步黨無黨籍
投票類別 未分類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該基金105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項下之「一般服務費」科 目,新增編列「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3,132萬元,係為辦理臺北市 「黎玉璽散戶」等4處具眷村保存價值之文化性資產活化促參專案管理技術 服務採購案所需費用,惟其中高雄市「樂群村」迄104年9月底止仍未完成該 事前評估規劃案之招商作業。據該基金說明,「文化園區整體規劃(期程12 個月)……原預劃於104年5月開標,惟配合高雄市政府調查研究期程,暫無 法於本(104)年度執行,……。」意即高雄市「樂群村」於104年度內將不 辦理資產活化之事前評估規劃,原計畫於105年度據該評估規劃結果辦理之 後續促參委託管理技術服務採購顯已無法執行,其為該處眷村文化資產編列 之522萬元「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允無必要。爰提案減列522萬元以 避免預算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