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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第1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提案日期 2016-12-23
會期 9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8人
羅明才,費鴻泰,賴士葆,李彥秀,盧秀燕,吳志揚,柯志恩,
黃昭順
反對者 45人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林靜儀,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棄權者 0人
未出席 0人
備註 國民黨民主進步黨無黨籍
投票類別 未分類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105年度分別於「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 、「核子事故輻射監測工作計畫」、「核子事故支援工作計畫」及「核子事 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編列辦理核安緊急應變演習,合計1,072萬1 千元。100年度至104年度依序擇定核二廠、核一廠、核三廠、核二廠及核一 廠辦理演習,但民眾參與率偏低,且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核安演習滿意度不 高。爰建議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105年度原列1億1,046萬3千元,減列10% ,凍結20%,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