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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第27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提案日期 2016-12-23
會期 9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8人
羅明才,費鴻泰,賴士葆,李彥秀,盧秀燕,吳志揚,柯志恩,黃昭順
反對者 45人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
蕭美琴
,鍾佳濱,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林靜儀,林淑芬,
江永昌
,高志鵬,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張宏陸,
陳曼麗
,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棄權者 0人
未出席 0人
備註 國民黨民主進步黨無黨籍
投票類別 未分類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1)設置基金之目的在於提升其開源節流之潛力及意願,鼓勵自籌財源,重 視經營效率,並以自給自足為原則;查中正紀念堂每年吸引大量參觀人 潮,依該處99年度至103年度各項活動參觀人數統計,參觀人次皆達600 萬人次以上,以103年度662萬人次觀之,更高於當年度故宮博物院540 萬人次,中正紀念堂顯極具文創資產推廣優勢及自籌財源潛力。

(2)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商品開發方式分為自行開發及合作開發,惟根據相關 資料顯示,其自行開發文創商品多於自營博物館商店販售,雖曾委託其 他單位販售,但目前均已無合作契約關係;而該管理處100年度至103年 度衍生性商品開發數量分別為10件、33件、13件及23件,其文創商品銷 售金額自102年度至104年度8月底止,分別為13萬8千元、86萬4千元及 44萬元,103年度之銷售金額更僅佔總收入2億5,006萬8千元之0.35%, 再再反映該管理處商品開發及銷售收入仍有大幅成長空間。

(3)為期中正紀念堂充分運用典藏品可用素材及品牌形象,以自身文化優勢 為立基,結合其獨特文化意象與歷史符號,積極開發文創商品,拓展文 物商品市場,並利用多元行銷管道推廣,進而提升品牌能見度與館藏效 益,爰建議增列「其他業務外收入」─「雜項收入」預算2,0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