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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第25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提案日期 2016-12-23
會期 9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7人
費鴻泰,賴士葆,李彥秀,盧秀燕,吳志揚,柯志恩,黃昭順
反對者 46人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鍾佳濱,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林靜儀,
林淑芬
,江永昌,高志鵬,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
張宏陸
,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棄權者 0人
未出席 0人
備註 國民黨民主進步黨無黨籍
投票類別 未分類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自102年起聘用2名臨時人員,103年度增聘為6名, 104年度增聘為7名,如今105年度再增加一名,為8名臨時人員額度。經費 也從102年度的51萬1千元,暴增至105年度為434萬3千元。。而「行政院及 。屬。。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明白規定應抑制臨時人員膨脹 ,加上現。臨時人員工作多屬既。業務,且文創庫房盤點及文創商品設計 競賽活動已編列120萬元之外包費,在基金超過九成以上商品銷售採委託代 銷,臨時人員業務多為既定業務或外包下,臨時人員之存在與政府瘦身的 方向相違,故提案將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行銷費用─服務費 用─一般服務費」科目項下,編列計時計件人員酬金434萬3千元,全數刪 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