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擬決議「討論事項項第十案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第二條照時代力 量黨團修正動議」乙案(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7-04-21 |
會期 | 9屆3期 |
表決結果 | 贊成通過 |
贊成者 | 69人 |
黃國書,鄭寶清,劉櫂豪,蘇巧慧,鄭運鵬,李俊俋,柯建銘, 葉宜津,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林昶佐,洪慈庸,黃國昌, 徐永明,鍾孔炤,Kawlo.Iyun.Pacidal,陳素月,李麗芬, 何欣純,莊瑞雄,施義芳,呂孫綾,吳秉叡,吳琪銘,周春米, 許智傑,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蔡培慧,鍾佳濱, 趙天麟,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吳玉琴, 林淑芬,蘇震清,楊曜,余宛如,江永昌,吳焜裕,高志鵬, 趙正宇,邱泰源,邱志偉,陳瑩,管碧玲,賴瑞隆,陳賴素美, 陳歐珀,Kolas Yotaka,洪宗熠,劉世芳,段宜康,黃偉哲, 吳思瑤,張宏陸,李昆澤,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蘇治芬,姚文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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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者 | 15人 |
廖國棟,王育敏,林為洲,曾銘宗,林麗蟬,呂玉玲,林德福, 徐榛蔚,費鴻泰,鄭天財,李彥秀,吳志揚,蔣萬安,陳雪生, 陳學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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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權者 | 4人 |
許毓仁,陳宜民,柯志恩,黃昭順 | |
未出席 | 0人 |
備註 | 民主進步黨、無黨籍、時代力量、國民黨 |
投票類別 | 未分類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3 會期第 10 次會議議事錄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年資 處理條例草案」及委員陳其邁等20人擬具「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人員年資處理條例 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年資處理條例草案名稱修正為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 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並將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二條修正為:「本 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公職人員:指公務、政務、軍職、教育、公營事業及民選首 長等人員,於退休(職、伍)時,採認本條例所定社團專職人員年資併計核發退離給與 者。二、社團專職人員:指中國國民黨各級黨部、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分社、中 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童子軍總會、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世界反共聯盟中國分會 、亞洲人民反共聯盟中國總會、三民主義大同盟等社團及其相關機構之專職人員。三、 退離給與:指退休(職、伍)金及優惠存款利息。」【在場委員88人,贊成者69人,反 對者15人,棄權者4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