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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第一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十四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
提案日期 2017-12-01
會期 9屆4期
表決結果 贊成通過
贊成者 68人
黃國書,鄭寶清,呂孫綾,何欣純,柯建銘,劉櫂豪,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林昶佐,洪慈庸,黃國昌,徐永明,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蔡適應,蔡易餘,施義芳,吳秉叡,吳琪銘,周春米,許智傑,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蔡培慧,蘇巧慧,趙天麟,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葉宜津,吳玉琴,林淑芬,蘇震清,楊曜,余宛如,劉世芳,吳焜裕,高志鵬,邱泰源,邱志偉,李俊俋,陳瑩,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陳歐珀,Kolas Yotaka,洪宗熠,江永昌,段宜康,黃偉哲,林岱樺,吳思瑤,張宏陸,李昆澤,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蘇治芬,姚文智,莊瑞雄
反對者 31人
林德福,林為洲,李彥秀,曾銘宗,孔文吉,林麗蟬,呂玉玲,張麗善,許淑華,徐榛蔚,羅明才,楊鎮浯,費鴻泰,賴士葆,許毓仁,徐志榮,鄭天財 Sra Kacaw,陳宜民,蔣乃辛,吳志揚,蔣萬安,馬文君,柯志恩,陳雪生,王育敏,江啟臣,黃昭順,顏寬恒,陳學聖,廖國棟,王金平
棄權者 0人
未出席 0人
備註 民主進步黨無黨籍時代力量國民黨
投票類別 未分類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第 11 次會議議事錄

第十四條修正為:「促轉會為完成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之任務,得以下列行為調查相關事項:一、通知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個人到場陳述事實經過或陳述意見。二、要求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個人提出檔案冊籍、文件及其他必要之資料或證物。但審判中案件資料之調閱,應經繫屬法院之同意。三、派員前往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個人之辦公處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場所為必要之調查或勘驗。四、委託鑑定與委託研究。五、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特定案件或事項。六、其他必要之調查行為。(第一項),各機關接受前項第五款之委託後,應即辦理,並以書面答復辦理結果。(第二項),促轉會調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應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其未出示者,受調查者得拒絕之。(第三項),其他關於本條例所定調查之相關事項,由促轉會另以調查程序辦法定之。(第四項)」

在場委員99人,贊成者68人,反對者31人,多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