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三案 |
提案日期 | 2018-04-13 |
會期 | 9屆5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5人 |
林昶佐,高潞.以用.巴魕剌,洪慈庸,黃國昌,徐永明 | |
反對者 | 51人 |
鄭寶清,張宏陸,吳思瑤,許智傑,柯建銘,何欣純,尤美女,鍾孔炤,李麗芬,蔡適應,蔡易餘,施義芳,鄭運鵬,呂孫綾,周春米,林俊憲,蕭美琴,羅致政,蔡培慧,蘇巧慧,趙天麟,陳亭妃,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葉宜津,吳玉琴,蘇震清,楊曜,余宛如,劉世芳,吳焜裕,高志鵬,邱泰源,邱志偉,李俊俋,管碧玲,賴瑞隆,Kolas Yotaka,洪宗熠,江永昌,吳秉叡,邱議瑩,李昆澤,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蘇治芬,姚文智,莊瑞雄 | |
棄權者 | 8人 |
林為洲,孔文吉,陳宜民,馬文君,柯志恩,陳雪生,王育敏,黃昭順 | |
未出席 | 0人 |
備註 | 無黨籍、時代力量、民主進步黨、國民黨 |
投票類別 | 未分類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5 會期第 8 次會議議事錄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增列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三案至第六案如下: 三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尤美女等48人及委員許毓仁等17人分別擬具「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民法親屬編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六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家事事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