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時代力量黨團針對議事日程草案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四案 |
提案日期 | 2018-11-16 |
會期 | 9屆6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2人 |
高潞.以用.巴魕剌,徐永明 | |
反對者 | 43人 |
黃國書,鄭寶清,林靜儀,鄭運鵬,柯建銘,李俊俋,尤美女,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周春米,呂孫綾,吳琪銘,吳思瑤,張宏陸,林俊憲,鍾佳濱,羅致政,蔡培慧,趙天麟,陳靜敏,陳明文,蔡易餘,葉宜津,林淑芬,余宛如,劉世芳,吳焜裕,邱泰源,邱志偉,陳瑩,管碧玲,陳賴素美,蔡適應,蔣絜安,江永昌,段宜康,林岱樺,吳秉叡,李昆澤,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 | |
棄權者 | 0人 |
未出席 | 0人 |
備註 | 時代力量、民主進步黨 |
投票類別 | 未分類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6 會期第 9 次會議議事錄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四案為: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委員管碧玲等18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草案」、委員吳思瑤等31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