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第五案法官法第三十二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提案日期 | 2019-06-20 |
會期 | 9屆7期 |
表決結果 | 贊成通過 |
贊成者 | 64人 |
黃國書,鄭寶清,張廖萬堅,江永昌,鄭運鵬,柯建銘,管碧玲,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劉櫂豪,周春米,李麗芬,施義芳,許智傑,呂孫綾,吳琪銘,吳思瑤,張宏陸,林俊憲,鍾佳濱,蕭美琴,羅致政,蔡培慧,蘇巧慧,趙天麟,陳亭妃,黃秀芳,陳明文,蔡易餘,葉宜津,吳玉琴,蘇震清,楊曜,余宛如,劉世芳,吳焜裕,余天,邱泰源,邱志偉,何欣純,陳瑩,李俊俋,陳賴素美,蔡適應,陳歐珀,蔣絜安,洪宗熠,林靜儀,段宜康,何志偉,林岱樺,吳秉叡,邱議瑩,李昆澤,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賴瑞隆,蘇治芬,郭國文,莊瑞雄 | |
反對者 | 24人 |
吳志揚,陳宜民,孔文吉,林麗蟬,林奕華,童惠珍,費鴻泰,賴士葆,許毓仁,簡東明,徐志榮,鄭天財 Sra Kacaw,曾銘宗,柯呈枋,蔣乃辛,陳玉珍,李彥秀,王育敏,林德福,陳超明,黃昭順,顏寬恒,陳學聖,廖國棟 | |
棄權者 | 0人 |
未出席 | 0人 |
備註 | 民主進步黨、國民黨 |
投票類別 | 未分類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7 會期第 1 次臨時會第 2 次會議議事錄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司法院、行政院、考試院函請審議「法官法部分條文及第七十一條第二項法官俸表修正草案」、委員徐國勇等23人、委員顧立雄等21人、委員林為洲等16人、親民黨黨團分別擬具「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惠美等16人擬具「法官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永昌等16人擬具「法官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17人擬具「法官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其邁等19人擬具「法官法第二條及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法官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法官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法官法第四十七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尤美女等20人擬具「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18人擬具「法官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周春米等24人擬具「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法官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第三十九條以下條文,下次會議繼續進行二讀。(第三十二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通過,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