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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國民黨黨團針對議事日程草案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一案
提案日期 2021-11-26
會期 10屆4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21人
費鴻泰,萬美玲,李貴敏,鄭麗文,蔡壁如,邱臣遠,高虹安,張其祿,賴香伶,陳雪生,葉毓蘭,曾銘宗,張育美,吳斯懷,林為洲,李德維,鄭正鈐,林文瑞,溫玉霞,翁重鈞,陳以信
反對者 45人
陳秀寳,蔡適應,柯建銘,劉世芳,陳歐珀,李昆澤,黃世杰,蔡易餘,林宜瑾,管碧玲,趙天麟,鍾佳濱,張宏陸,莊競程,湯蕙禎,羅致政,林岱樺,楊曜,林楚茵,吳玉琴,賴品妤,黃秀芳,江永昌,蘇震清,羅美玲,周春米,王定宇,林淑芬,賴惠員,陳亭妃,何志偉,鄭運鵬,張廖萬堅,陳素月,林俊憲,莊瑞雄,王美惠,邱泰源,吳思瑤,邱議瑩,范雲,沈發惠,吳秉叡,蘇巧慧,邱志偉
棄權者 0人
未出席 0人
備註 國民黨台灣民眾黨民主進步黨
投票類別 未分類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10 屆第 4 會期第 11 次會議議事錄

(一)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一案為: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國內近年來接連發生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從鐵路殺警案、長榮大學馬籍女大生遭殺害案、屏東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台中瑪莎拉蒂惡少案到近日桃園超商男店員遭殺害案等,引發國內社會高度恐懼及不安。為維護社會治安,行政院於民國105年成立治安會報,負責研議抗制犯罪對策,依該會報實施要點規定,由行政院長擔任會報召集人,且每二個月必須召開會議一次,然蘇貞昌自民國108年1月回任行政院長後已將近三年,卻僅召開8次治安會報,其中108年召開3次、109年召開1次,今(110)年迄今召開4次,最近一次還是在輿論壓力下才召開,顯然無心推動社會安全網的治安維護,寧可將時間放在訪視剪綵、下鄉宣講政績之上,放任憾事一再重演,人民只能自求多福。每發生重大社會事件,行政院及內政部不是舉出統計數據,辯稱治安已有改善,就是回應儘快補破網,以安撫社會人心,但公式化的答覆敷衍了事,反製造更多治安黑數,以致暴力攻擊事件層出不窮。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一、要求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就怠惰不作為向全體國人道歉,並應落實《治安會報實施要點》規定,定期每兩個月召開會議;二、行政院應責成法務部、內政部、衛福部等相關部會於一個月內就《精神障礙抗辯(Defence of Insanity)相關法制規範及處遇措施之檢討》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請公決案。

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