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報告事項第十七案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
提案日期 | 2021-12-24 |
會期 | 10屆4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36人 |
費鴻泰,陳玉珍,萬美玲,江啟臣,李貴敏,吳怡玎,鄭麗文,呂玉玲,傅崐萁,林思銘,陳雪生,葉毓蘭,楊瓊瓔,曾銘宗,張育美,孔文吉,賴士葆,吳斯懷,廖國棟,陳超明,林為洲,廖婉汝,魯明哲,李德維,鄭正鈐,馬文君,林奕華,許淑華,溫玉霞,徐志榮,林德福,謝衣鳯,鄭天財 Sra Kacaw,翁重鈞,蔣萬安,陳以信 | |
反對者 | 59人 |
王婉諭,陳椒華,邱顯智,陳秀寳,洪申翰,蔡適應,柯建銘,劉世芳,陳歐珀,李昆澤,黃世杰,蔡易餘,何欣純,林宜瑾,管碧玲,趙天麟,鍾佳濱,劉櫂豪,張宏陸,莊競程,余天,劉建國,湯蕙禎,羅致政,林岱樺,楊曜,林楚茵,吳玉琴,許智傑,賴品妤,黃秀芳,陳瑩,江永昌,周春米,林淑芬,吳琪銘,郭國文,賴惠員,陳明文,陳亭妃,何志偉,鄭運鵬,張廖萬堅,陳素月,林俊憲,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莊瑞雄,王美惠,邱泰源,吳思瑤,高嘉瑜,邱議瑩,范雲,沈發惠,吳秉叡,蘇巧慧,賴瑞隆,蘇治芬,邱志偉 | |
棄權者 | 5人 |
蔡壁如,邱臣遠,高虹安,張其祿,賴香伶 | |
未出席 | 0人 |
備註 | 國民黨、無黨籍、時代力量、民主進步黨、台灣民眾黨 |
投票類別 | 未分類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10 屆第 4 會期第 15 次會議議事錄 十七、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十四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