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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擬增列「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未含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報告)等38案(國民黨黨團提案)
提案日期 2012-05-25
會期 8屆1期
表決結果 贊成通過
贊成者 55人
吳育昇,徐耀昌,林鴻池,曾巨威,蔡正元,陳雪生,黃昭順,楊瓊瓔,羅淑蕾,林德福,盧嘉辰,廖國棟,王進士,江啟臣,林滄敏,呂學樟,江惠貞,李鴻鈞,蔡錦隆,蘇清泉,張嘉郡,陳碧涵,徐少萍,李貴敏,楊玉欣,王育敏,林郁方,費鴻泰,廖正井,張慶忠,黃志雄,楊麗環,賴士葆,林明溱,孔文吉,呂玉玲,蔣乃辛,羅明才,盧秀燕,邱文彥,謝國樑,王惠美,馬文君,吳育仁,陳超明,陳根德,丁守中,簡東明,陳學聖,陳鎮湘,陳淑慧,潘維剛,紀國棟,詹凱臣,李慶華
反對者 41人
許忠信,黃文玲,蔡煌瑯,薛凌,李俊俋,蕭美琴,黃偉哲,陳亭妃,柯建銘,潘孟安,許智傑,陳其邁,魏明谷,葉宜津,何欣純,高志鵬,吳秉叡,李昆澤,林淑芬,劉櫂豪,林岱樺,陳唐山,蔡其昌,林佳龍,楊曜,蘇震清,許添財,姚文智,陳歐珀,鄭麗君,李應元,邱志偉,段宜康,劉建國,管碧玲,陳明文,尤美女,趙天麟,陳節如,吳宜臻,田秋堇
棄權者 0人
未出席 0人
備註 國民黨無黨籍台灣團結聯盟民主進步黨
投票類別 未分類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3)次院會議程草案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其順序如下:

 


101.5.25

案號

法   案   名   稱

1

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未含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報告)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有關交通委員會再行審查行政院函送配合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創業預算,隨同修正「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請併「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有關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乙節,該委員會業經提出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2

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報告審查審計部函送「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99年度)案」。

3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廖正井等2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9人擬具「石油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正二等18人擬具「石油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航業法修正草案」案。

6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組織法草案」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7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及「榮民總醫院組織通則草案」案。

8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江惠貞等17人擬具「民法第八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正井等18人擬具「民法第八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育昇等22人擬具「民法第八百零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蔣乃辛等20人擬具「民法第八百零五條及第八百零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9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懲治走私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1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林滄敏等21人擬具「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2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交通部函請審議該部主管之「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3家98年度預算書」案。

13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等6家99年度預算書」案。

14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99年度預算書」案。

15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等6家100年度預算書」案。

16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100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17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00年度預算書案。

18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1年度預算書」案。

19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101年度預算書」案。

20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1年度預算書案。

21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暨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101年度預算書案。

22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01年度預算書案。

23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1年度預算書」案。

24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1年度預算書案。

25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等6家98年度決算書」案。

26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98年度決算書」案。

27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99年度決算書(含勘誤表)」案。

28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等6家99年度決算書」案。

29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監獄組織通則」、「看守所組織通則」、「法務部戒治所組織通則」、「法務部技能訓練所組織條例」及「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案。

30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5人擬具「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31

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9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黃志雄等21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2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本院委員張慶忠等23人擬具「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3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第十七條之一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7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秉叡等33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汝芬等25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孟安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管碧玲等29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黨團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世嘉等21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麗環等28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8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23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23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姚文智等26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淑蕾等31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尤美女等16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田秋堇等17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錦隆等29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其邁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江惠貞等25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1案。

34

一、本院委員吳秉叡等30人,建議咨請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二、本院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為釐清政策,安定民心與團結社會,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一,擬邀請總統馬英九先生至本院做國情報告,請公決案。

35

本院親民黨黨團要求行政院須依法行政,除不得將違法制定並於4月12日宣布之無效電價費率公告事實外,更應遵照國營事業管理法及相關規定訂定費率。至若有窒礙難行情事者,行政院亦應於全面重新檢討各項公用事業計算公式後,盡速向本院重送計算公式或替代方案審議,待本院通過新公式或新方案後,再行依法調整各項公用事業費率,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36

本院親民黨黨團,建請本院做成如下決議:「行政院須立即停止一切與宣傳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無害之相關議題宣導,並將至今一切已執行之相關預算及措施彙整送立法院審查」。

37

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近來美國發生第四例狂牛症(BSE)的案例,導致人民心理恐慌,影響人民食的安全,因此本黨團建議,如美國一旦遭到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降等,台灣應全面禁止美牛進口,以維護人民食的安全,捍衛國人健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38

本院親民黨黨團,建請做成如下決議:「本院刻正協商食品衛生管理法有關瘦肉精是否合法開放之法律修正案,應待今年7月在日內瓦舉行之第35次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大會決議後再行處理。若該決議仍為禁止,應繼續沿用現行法規之禁止規定;若決議通過,則須先由中央主管機關進行國民健康風險評估後,再行朝野協商是否進行後續修法程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徐耀昌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55人,反對者4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本案作如下決議:「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增列部分照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