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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擬增列「台聯黨黨團擬具之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基於職責,於收受台灣壹傳媒交易案結合申請案後,除依據公平交易法及行政程序法規定,儘速進行審查程序外,並應依公平交易法規定,於30天內做成否准之決定,而且不能以附條件或附負擔之方式通過壹傳媒交易案。」(台聯黨黨團與民進黨黨團共同提案)
提案日期 2013-01-04
會期 8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44人
許忠信,黃文玲,林世嘉,蔡煌瑯,薛凌,黃偉哲,何欣純,李俊俋,蔡其昌,柯建銘,潘孟安,李桐豪,張曉風,林正二,許智傑,陳其邁,魏明谷,葉宜津,吳秉叡,高志鵬,趙天麟,鄭麗君,林淑芬,劉櫂豪,林岱樺,陳唐山,陳亭妃,林佳龍,楊曜,蘇震清,許添財,姚文智,陳歐珀,蕭美琴,李應元,邱志偉,劉建國,管碧玲,陳明文,尤美女,李昆澤,陳節如,吳宜臻,田秋堇
反對者 57人
孫大千,賴士葆,吳育昇,林鴻池,曾巨威,蔡正元,陳雪生,黃昭順,楊瓊瓔,羅淑蕾,林德福,盧嘉辰,廖國棟,王進士,江啟臣,林滄敏,呂學樟,江惠貞,徐欣瑩,蔡錦隆,蘇清泉,張嘉郡,陳碧涵,徐少萍,李貴敏,楊玉欣,王育敏,林郁方,費鴻泰,楊應雄,廖正井,張慶忠,黃志雄,楊麗環,徐耀昌,林明溱,孔文吉,呂玉玲,蔣乃辛,羅明才,盧秀燕,邱文彥,王惠美,馬文君,吳育仁,陳根德,王廷升,丁守中,簡東明,陳學聖,鄭天財,陳鎮湘,陳淑慧,潘維剛,紀國棟,詹凱臣,李慶華
棄權者 0人
未出席 0人
備註 台灣團結聯盟民主進步黨親民黨國民黨無黨籍
投票類別 未分類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民進黨黨團針對第八屆第二會期第十六次會議議程,擬請變更議程增列討論事項第2案:本院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台灣壹傳媒交易案買家之一台塑集團,因投資持股達三分之一以上,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已在12月22日向公平會申報結合平面媒體。有鑑於當初旺中案送到NCC審查,碰巧遇到NCC委員任期將屆,結果拖到委員任期屆滿前幾天,以附條件之方式通過旺中案,不負責任的丟給下一任NCC委員收拾殘局,等同放水。此次公平會審查壹傳媒交易案,也卡到公平會本屆委員任期將於102年1月31日屆滿,新任委員任期將於102年2月1日開始之問題,外界擔心公平會是否將參考當初NCC審查旺中案的模式,在本屆任期屆滿前幾天,先以附無關痛癢之條件方式通過,再讓下一任委員將審查期程拖過60天,使壹傳媒交易案順利通過。

有鑑於傳媒之併購,除涉及新聞自由、言論多元、市場交易秩序、公平競爭、消費者權益等公共利益之外,更事關國家安全,不可不慎。基於國會監督之職責,本黨團建請本院院會做成以下決議:「公平交易委員會基於職責,於收受台灣壹傳媒交易案結合申請案後,除依據公平交易法及行政程序法規定,儘速進行審查程序外,並應依公平交易法規定,於30天內做成否准之決定,而且不能以附條件或附負擔之方式通過壹傳媒交易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黃文玲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潘孟安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1人,贊成者44人,反對者5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