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
日期 2013-12-24 會期 8屆4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孔文吉、陳學聖、簡東明等18 人,鑑於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針對直轄市及縣市議員、代表之名額,按其人口數或地域及族群做其訂定名額或應保障之標準,然鄉(鎮、市)民代表中,原住民部分卻僅針對平地原住民部分做制度性保障以明定該代表名額。但山地原住民代表名額,於地方制度法制定之初卻因立法疏漏而予以遺漏,然據內政部戶政司所提供截至本(102)年11 月28 日止山地原住民之設籍資料顯示,新竹縣竹東鎮、桃園縣大溪鎮、平鎮市、中壢市及龜山鄉、花蓮縣吉安鄉及花蓮市等之鄉鎮市其山地原住民設籍人口均已超過一千五百人以上,爰理當比照平地原住民之代表名額規定亦應保障一席山地原住民之代表名額。故為保障山地原住民於原住民族地區以外之鄉鎮市其參政權益,建請行政院責成內政部在鄉鎮市中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一千五百以上者,且在不影響既有選舉區或衝擊地方政治生態之情況下,於該鄉(鎮、市)代表總額以外應選出山地原住民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孔文吉(1次) 發言紀錄 PDF檔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孔文吉 ; 陳學聖 ; 簡東明
聯署提案 蔣乃辛; 鄭天財 ; 李桐豪; 詹凱臣; 黃志雄; 賴士葆; 王育敏; 江啟臣; 羅淑蕾; 徐耀昌; 邱文彥; 廖國棟; 吳育仁; 翁重鈞 ; 林明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