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6次會議 | ||
日期 | 2015-01-06 | 會期 | 8屆6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陳碧涵等14人,有鑑於「文化創意產業」為我國經濟發展之重要產業之一;然而,在我們致力於透過文創產業發展經濟的同時,鄰近的韓國繼與中國大陸簽訂FTA之後,更與香港締結了「創意產業合作備忘錄」,透過加強雙邊的合作與互動,創造彼此「文創產業」的最大利益。韓國與香港合作備忘錄中將「影視音產業」列為第一優先合作項目,未來雙方將會在大型的國際影展上通力合作,韓、港之間的攜手對於我國而言相當不利,尤其近年來文化部將「影視音產業」作為創造「臺流經濟」的重點推動指標,若政府沒有更積極的作為,我國的影視音產業將面臨衝擊甚至被邊緣化。爰此,建請行政院責成文化部與經濟部就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研擬文創產業海外拓展合作計畫,積極找尋合作戰略夥伴,避免在我國與韓國在文創產業以及目標市場的重疊的狀況下,喪失搶占先機的機會,被屏除在市場大門之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陳碧涵(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陳碧涵 | ||
聯署提案 | 許智傑; 詹凱臣; 李桐豪; 王惠美; 李貴敏; 廖國棟; 楊玉欣; 張嘉郡; 林滄敏; 林德福; 王育敏; 蔣乃辛; 陳鎮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