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6-20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有鑑於政府本應為財政開源節流,交通部本應嚴格督導其所屬之臺灣鐵路管理局、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等事業單位及其轉投資之公司,並要求其營運績效。爰此,建請交通部對於其所屬事業單位及其轉投資之公司於105(今)年度盈餘,應成長20%,若未達此標準則應檢討該所屬事業或轉投資公司負責人之責任。 | ||
發言委員 | 葉宜津 鄭寶清 鄭運鵬 |
發言紀錄 | PDF檔、PDF檔、PDF檔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鄭寶清; 劉櫂豪; 陳歐珀 ; 李昆澤; 鄭天財; 鄭運鵬; 陳雪生; 趙正宇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