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6-13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鑑於國道5號坪林至國道3號間速率限制為80公里/小時(蘇澳至坪林為90公里/小時),依照觀察,有很多車輛行車速率為70多公里,雖有10公里的寬容值,但少有車輛使用,因而造成車流緩慢,在匝道車流匯集處造成塞車時間更加延長;同時北上車輛一出雪山隧道,車輛速度由90公里立即減為80公里,也影響交通順暢與安全。國道5號既屬高速公路,道路設計皆由同一規範設計,則應為同一行車速率規範。爰要求交通部研議將國道5號坪林至國道3號段,統一行車速率為90公里/小時,避免駕駛人混淆車速率,造成該路段常見之壅塞,以促進行旅安全順暢,並在1個月內提出可行性書面報告。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陳歐珀 ; 陳雪生; 鄭寶清; 劉櫂豪; 葉宜津; 趙正宇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