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4-20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投資事業機構會派董事及監察人管理要點」第27點第1項規定:「會薦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當年度支領報酬中,其與員工一致項目之薪給、獎金及福利金等,依各該事業機構規定之報酬支給。但其每月支領薪資(含津貼)總額不得超過中央部會首長每月給與,以及當年度其所支領之非固定收入(如績效獎金及其他各項獎金等)總額不得超過固定收入(即月支薪俸、主管加給)總額,超過部分一律解繳本會安置基金」。為考量公平原則與社會觀感,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究修正此一規定,使會薦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當年度支領報酬中,其與員工一致項目之薪給、獎金及福利金等,不得超過其每月退休俸給。並請該會提供其每月支領薪資(含津貼)及當年度其所支領之非固定收入之相關資料供委員參考。 | ||
發言委員 | 蔡適應 王定宇 馬文君 呂玉玲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劉世芳;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