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3-28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針對101年5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修正前之電價計價公式,因燃料成本大幅增加欲調漲國內電價時,民進黨委員均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不善、績效不彰、弊端叢生,在未落實改善前反對電價調漲,並造成102年度預算未完成審查而以併決算方式辦理,並且第二階段調漲亦延至102年10月才施行,可見民間對於電價不合理的反對壓力相當大,惟鑑於自103年來國際油價大幅下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出現少幅盈餘,政府決定退還每戶800元,立法院朝野立委並同意於電價公式中加入燃料成本變動因素,以使該公式貼近事實,並讓施行之電價價格趨於合理,並於104年依照新版電價公式兩度調降電價(4月調降7.34%;10月調降2.33%),但在審查104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時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仍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做成多項決議,要求該公司必須就(一)連續多年發生重大營運虧損;(二)每年支付高額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三)再生能源發電之規劃推動成效不彰;(四)依各種燃料價格走勢,重新檢討104年度發電燃料成本,以降低公司支出,改善經營績效;(五)惡性財務循環;(六)連年發生巨額資產報廢損失;(七)火力發電機組淨熱效率低落;(八)國際燃料採購價格檢討等8項重大缺失檢討改善,為此目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新版計價公式進行電價調整時所得盈餘實乃因國際燃料下跌因素促成,即為全國人民預付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購置燃料油氣金額之結餘,爰要求馬政府、經濟部應依現行電價公式進行價格調降,以取信於民,並請新政府積極推動節能減碳、發展綠能、提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績效,並信守不漲電價之承諾。
發言委員 陳明文(1次)
廖國棟
王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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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修正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PDF檔
主提案 廖國棟; 王惠美; 孔文吉; 張麗善; 黃昭順
聯署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