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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國會改革】立委評鑑指標的虛與實(2/2)
發表日期 2013-09-17
作者 口袋國會

四、法律提案量

有不少立委及助理抱怨,這個量化評鑑指標的出現,導致很多立委開始不斷提案,甚至故意將同一部法律修正提案,技術性拆解成數個部分條文修正案分別提出等種種浮濫灌水湊提案量的亂象。

故有立委認為,應將法律主提案量再細分為法律主提案和法律修正條文主提案,因為提出一整部法律含蓋數十條法律條款,相較只修改幾條法律條文所需花費的心力高出很多。

亦有資深立委建議,應將法律主提案三讀通過量及通過率一併納入指標,並加入相關對應之質詢發言一起分析,如此才能看出立委在審查法案時是否有精準掌握法義題旨,以及是否有發揮關鍵斡旋促成共識的協調能耐。

此外,依照立法院提案的潛規則或慣例,一部法案的提案有載明提案人與連署人,若某提案上名列三位提案人,通常只有第一位才是真正的主提案人,由於該立委對該部法案提出的貢獻最多,故應以法律主提案量作為正面的立委評鑑指標,方能達到確實表彰的效果。

五、預算刪減提案通過量

行政機關預算執行成效不彰,立委可採取刪減、刪除或凍結等提案方式,達成預算監督的效果,對執政黨的立委而言,必須要護航行政院的預算案,若只將刪除、刪減提案納入評鑑分數,對執政黨立委顯然有失公平,且會變相鼓勵立委拼業績為刪而刪,最後可能會有礙整個行政部門的正常運作與政策的執行。事實上,立委亦可透過凍結預算方式,要求行政院提出施政檢討報告,改善預算執行效率後再允予解凍,此手段同樣也能達到監督行政院預算編列執行的功能。

另方面,對在野黨立委而言,只採計預算刪減提案通過量,亦無法看出在野黨立委是否有善盡預算把關的職責,因為他們即使提了刪減案,但只要提案刪除的預算過多,通常執政黨最後仍會以多數否決,結果最後三讀通過的預算提案,僅管有提案量,但卻都只是刪減30萬、50萬、100萬這類對行政院來說根本無關痛癢的小預算案。

小結

從上述這些評鑑指標被立委及立委助理詬病的理由,可以看出企圖以量化指標對立委進行優劣評判,實質上並不能完整且精確地呈現出每位立委在國會運作中所扮演的職能角色。甚者,像院長、副院長、黨團幹部,他們除了立委身分,更身兼了國會運作黨政間斡旋潤滑的主要任務,但他們在國會的主要貢獻卻無法反應在這些量化指標的數字帳面上。

也因為如此,「口袋國會」更加確信,唯有透過建立完善「開放資料庫」(Open Data Base)的形式,持續不斷增建各式量化分類指標並輔以質化論據分析,且不仗此對立委問政表現進行主觀加權的最後評價,方能以多元的分析面向及客觀的統計數據來據實呈現每位立委的問政特色,彌補主流媒體報導經常流於簡化失焦或過度偏頗的問題。(完)

 

延伸閱讀:

立委評鑑指標的虛與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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